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违规行为、处理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509、88907516、8890759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准考证号 |
违规行为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2010283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速写成绩无效 |
2011606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素描成绩无效 |
2011612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素描成绩无效 |
2011909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速写成绩无效 |
2071388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色彩成绩无效 |
2100389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色彩成绩无效 |
2100406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色彩成绩无效 |
2101257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素描成绩无效 |
2011510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11567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20291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20298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21055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31806 |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32769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32790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32806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33028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33039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33040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33244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40567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70482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70705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70958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71529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090174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